薪俸稅
一般資料
納稅人有責任提交申報正確的報稅表。 在申報薪俸入息方面,納稅人必須在個別人士報稅表(BIR60)內,申報他們在有關年度從受僱工作及職位所得的所有入息。
在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會於每年5月發出 ”報稅表 – 個別人士” 。 除已委任稅務代表申請延遲遞交報稅表,否則納稅人需於報稅表發出日期之一個月內遞交報稅表。
如在限期前未能遞交報稅表,是違反有關<稅務條例>。而稅務局因而會發出罰款通知書或作出檢控。
評稅基期
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。
稅款計算方法
應繳稅款是以應課稅入息實額按累進稅率計算;或以入息淨額(未有扣除免稅額)按標準稅率計算,兩者取較低的稅款額徵收。